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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

文章来源:www.dzzll.com 更新时间:2022年02月20日

文章简介:申请大学教师职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大学教师资格,并具备本学科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相关专业毕业的教师,新入职高一级岗位的,应进一步学习并完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4门以上,成绩合格,或已确认掌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正常工作;

6.具备规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申请大学教师职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大学教师资格,并具备本学科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相关专业毕业的教师,新入职高一级岗位的,应进一步学习并完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4门以上,成绩合格,或已确认掌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

高等学校教师指的是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的,一般指的是高等职业类的院校或者。

根据《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条 在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高校辅导员是在高校中的老师。1952年,国家提出要在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员; 1953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向当时的教育部提出试点请求(尤其是清华蒋南翔校长);此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主要做政治工作,是学生的“政治领路人”。

(责任编辑:编辑102)